有人说华人文化圈里面,被人尊称为爷的,也就三位:金爷(也就是金庸)、星爷(周星星)、朔爷(王朔),我觉得差不多。 上中学就喜欢朔爷了,可能我也就只能看这个层次的书吧。张爱玲之类的书看不了,主要是没过过所谓的小资生活,没有那情调,估计看了也会觉得外道,觉得隔路。村上春树的东西更是咬牙切齿愣是看不进去,欧美人写的书也是看着难受。《唐吉柯德》《三个火枪手》都是看到三分之一就半途而废。 记得高中那会儿,我们班有个同学特别爱看科幻的书籍,于是我跟他借了一本凡尔纳的《格兰特船长》的儿女,上课下课看,看了一上午之后,那个同学问我怎么样,我说看得我都快哭了,他说不至于吧,没那么感人的情节吧,你也太敏感了吧?我说不是我敏感,实在是看得我难受啊,脑袋疼!似乎外国人写的书我都看不大进去,无论是霍瘸子的《时间简史》(据说爱看的人物理都学的特别好,高中时候凑热闹看过,看了也就一章吧,不行了,我告诉自己宁可多做几道题也不看这玩意儿了,太不是人看的了)还是光头送的那个荷兰人写的《生命的渊源》(哪儿有正常人整天捧着本这个书的啊?),统统半途而废。 还是朔爷写的东东对我的路子,可能我也就是这个格调了吧,层次是上不去了。依然记得五年前大一在部队军训的时候,那个自称“胡一刀”的连长对我说的话“穿上军装你就是个兵痞子,脱了军装完全就是街上的痞子……”据我调查,在很久一段时间里(大概是三四年吧),军训和我一起的那些人们对我的印象一直是个流里流气的流氓。随他们去吧。 昨天在新华书店看了一天的书,临走时候偶然发现了朔爷的《看上去很美》,以前看过,是电子的,用电脑看的,但是我总觉得书还是拿在手里看比较舒服,于是一咬牙一跺脚,买了,朔爷的书我基本上全了现在。基本,就是基本,不是绝对的,比如《我的千岁寒》就没有,看了看,看不大懂,不是以前的风格了,罢了。
